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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2019年稳投资抓项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李世富
    2019-04-04 21:36:23   转载

    为推动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州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和州人民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全州项目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全州2019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实际增长22%的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责任落实,确保按照州人民政府要求的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二、行动内容

    围绕“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的项目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扎实推进“构二破三”机制

    1. 全力推进“谋划—前期—开工—推进—完工竣工—投产使用”的项目推进实施链,确保形成“环之无端,源源不断”的项目推进机制。

    (1)扎实谋划好项目工作

    ①完善年度投资支撑项目滚动库。编制并完善年度投资支撑项目滚动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流动储备。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②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中的重点任务,重点谋划国家和省大力支持的项目,扎实谋划包装好一批支撑彝州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

    ——脱贫攻坚领城。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加强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扶贫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铁路领域。以中西部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八纵八横”主通道项目,拓展区域铁路连接线,进一步完善铁路骨干网络。实施一批集疏港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枢纽改造工程。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铁建办)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10县市人民政府

    ——公路领城。加快启动一批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项目和对“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牵头部门: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机场领域。重点推进一批枢纽机场和中西部支线机场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建设,提升枢纽机场竞争力,扩大中西部地区航空运输覆盖范围。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民航办)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10县市人民政府

    ——水利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大型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积极争取武定大板桥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滇中引水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牵头部门:州水务局、州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能源领域。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一批油气产能、管网等重点项目。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能源局)

    责任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10县市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领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加大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农村改厕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综合建设。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生态环保领城。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支持力度。支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支持煤炭减量替代等重大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社会民生领域。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婴幼儿托育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公共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最后一公里”水电气路邮建设。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局、州旅发委、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智能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发展。加快发展“双创”支撑平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等。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2)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①多方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州、县两级投入。州本级继续筹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各县市也要加大前期费的投入力度,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②做好项目可研编制及项目论证、立项工作。精准把握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要求和区别,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要求,做深做实项目可研报告,对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守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要求和门槛。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除特殊行业外,通过中介超市选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程序报批;实行核准和备案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核准目录,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③切实做好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用地、规划选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协调服务工作。

    ——节能审查意见报批工作。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工作。

    牵头部门: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用地审查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报批工作。

    牵头部门:州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仅指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报批工作。

    牵头部门: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

    牵头部门:州水务局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④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在完成论证立项工作后按照“应储尽储”的原则,及时入库储备,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不断补充录入。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抓好开工项目落地工作

    ①从年度计划投资项目中选择一批前期工作成熟,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工仪式,确保完成全年确定的投资任务。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②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要件准备工作。

    ——审批类的项目要在可研审批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好节能审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环评报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投资量。

    ——企业核准和备案类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有关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完成。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加强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避免出现项目开工就停工现象发生。抓好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确保完成全年确定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5)持续巩固工程质量

    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标准组织项目及时验收,切实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后一道关,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要督促尽快交付使用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牵头部门: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项目业主,10县市人民政府

    (6)督促已完工项目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项目业主,10县市人民政府

    2. 全力推进“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的项目推进时序链,确保按照时序要求推进项目。

    (1)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周报告制度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周、旬、月、季、年”报制度,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各被考核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按照制度每周、每旬、每月及时上报投资项目入库情况及形成项目投资实物量情况,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统计局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

    整合全州督查力量,重点对“五网”、省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重点督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按月调度分析工作

    围绕精准实行好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每月25日前召开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分析会,重点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单位进行分析,找准项目原因,做好项目调度协调工作。

    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

    (4)积极做好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从年度计划投资项目中选择前期工作成熟,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工仪式,确保完成全年确定的投资任务。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3. 着力破解好投融资难

    (1)新增融资160亿元以上

    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州金融办及州级融资平台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衔接,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和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后续融资,2019年新增各类融资160亿元以上。加快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各种金融风险。

    牵头部门: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驻楚各金融机构、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开发投资公司、州交投公司、州水投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2)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坚持招商引资和扶持本土企业并重,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招大引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面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入园率、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力争全年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6%。

    牵头部门:州招商合作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4. 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问题

    (1)提高项目用地的使用效率

    构建用地报批的谋划、衔接、踏勘、会诊、梳理、引导、推动和问效的工作链;构建各项工作推进旬检查、月汇报、季研判推动的工作链,即构建用地报批和具体项目供地的预测、分析、计划、统筹和执行的时序链。切实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州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积极争取林地指标

    全力保障“五网”、省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年度支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的林地需求,在项目选址上提前介入,在组织报件要素上主动服务,加强与用地单位沟通衔接,积极做好项目选址、报件组织等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报件审核转报工作。

    牵头部门:州林业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5. 着力破解政府资源性配置难题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强化项目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巩固和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成果,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加强项目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招投标各环节的高度联动性,所有投资项目一律实行赋码审批,实现项目审批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认真落实项目审批“四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营造优质的投资发展软环境。

    (2)切实抓好规划、特许经营权等“软资源”的配置,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推动形成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不断提升规划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我州规划与上级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之间的统筹,提升规划的科学化水平。加快特许经营权制定等工作。

    牵头部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二)扎实抓好“调二提三”工作

    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着力调高产业投资(含园区和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断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1.加大产业投资力度

    在谋划好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多谋划、谋划好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州重点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项目的实施,力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5%。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扎实推进100个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力争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5%。

    牵头部门: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切实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强化项目督导工作,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投资切实发挥良好效益。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三、行动步骤

    为使投资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时序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10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4个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投资目标任务,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投资任务。

    (一)抢抓机遇,狠抓项目开工和投资完成,确保一季度投资实现“开门红”,增速力争达到22%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

    (二)加强工作协调,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冲刺,确保全年投资增速达到22%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统计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四、行动保障

    (一)建立协调领导机构。成立楚雄州稳投资抓项目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担任,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统计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局、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金融办、州能源局、州开发投资公司、州交投公司、州水投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主任马国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发改委副主任尹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协调服务、统计监测、监督指导等工作。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州开发投资公司、州交投公司、州水投公司,驻楚银行机构

    (二)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核、备手续和环节。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作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投资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实行“一项一表一码”。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与项目审批合并办理,对纳入各级行政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核准项目只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两项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面实现县市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进一步落实好《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版)》和《云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三)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1.高度重视资金争取工作,把握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2019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力争达到190亿元。

    牵头部门: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加强与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严格遵循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向和重点领域,精心组织,按时、按质、按量编报中央及省预算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支持。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四)落实好“五个主题”制度指挥调度机制。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执行落实好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强化稳增长指挥调度和整体联运,全力以赴保持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实现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五)抓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州统计局要加强对基层有关部门的指导,切实完善项目信息举证核实备案入库、重大项目开工竣工现场取证、项目统计人员培训、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核实、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化、联席会议、项目跟踪问责的台账统计服务制度,做到应统尽统,确保项目按照规定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库。

    牵头部门:州统计局、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级重点行业部门

    (六)加强稽察工作。一是整合力量、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在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工作进行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并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通过问题交办和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实行督查、监测报告制度,将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解决落实。二是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狠抓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和资金拨付率,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投资任务。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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